同心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按照“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要求,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各项权利,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提升实名检举控告件办理质效。
规范实名认定,做实受理告知。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试行)》,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件,对已处置的检举控告件严格落实自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检举控告件审批移送制度,并通过电话或面谈方式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详细填写《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情况记录单》。今年以来,已向51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检举控告件转办情况。
规范来访受理,落实承诺告知。为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切实破解信访群众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行为,有效遏制越级访、重复访、多头访问题,同时监督信访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受理的检举控告件,同心县纪委监委制定《同心县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一核实”“两告知”“双承诺”办法》,截至目前已与来访检举控告群众签订“两告知”“双承诺”书7份。
规范制度执行,督促反馈告知。建立常态化信访件办理反馈机制,根据《同心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反馈答复制度》,对已办结且有处理结果的检举控告件,督促核查组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和处理情况通过电话、面对面、信访回访等方式向检举控告人进行答复反馈,告知案件办理结果,了解检举控告人是否对办理结果满意等情况,同时向检举控告人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共向18件实名检举控告者进行答复反馈。(同心县纪委监委)
下一篇:中宁: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