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转给你室的信访件办理进度如何?是否启动初核程序?案件查办后是否及时跟进以案促改?1-7月量化考评分数多少?”8月13日,郏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姬建民对照《考评办法》,逐一对各执纪审查调查科室负责人提问。
《考评办法》是指郏县纪委监委日前制定下发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量化考评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各监督执纪执法部门(单位)工作积极性,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考评对象为具有案件查办职能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等5个方面。
为了保证考评工作公平公正,该县成立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等部门组成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评办法》规定的加分、扣分情形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和排名,考评结果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通报,每个考评序列得分最后一名的单位(部室)由其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并向县纪委常委会写出书面检查。
“实行量化考评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效率、查办质量和人员积极性明显提高,各案件查办主体也实现了案件由‘被动批’到‘主动要’的转变。”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叶燕会介绍。
据统计,自《考评办法》实行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195件,其中立案数、结案数、党纪政务处分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1.56%、72.13%、18.75%,案件查办质效提升明显。
“为进一步优化考评体系,我们将在细化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流程上下功夫,同时强化激励导向、结果运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郏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明星表示。(周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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