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份合同上的公章看着有些奇怪啊。”前不久,孟州市南庄镇纪委对村级“三资”清理进行专项督查,在翻看蒿子沟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时,工作人员发现了异常。
“村委会公章标头一样,编号却不同,其中一定有猫腻。”发现有问题,该镇纪委随即对涉及这一土地承包项目的所有材料进行梳理、核对。
经查,2010年12月,蒿子沟村将村集体的39.09亩土地分别承包给17户群众,承包期从2010年12月20日到2020年12月20日,承包总额为106100元。可这17份承包合同中,有13份合同的公章编号以“3439”结尾,其余4份合同编号以“3440”结尾。
“同样的合同,同样的公章,却有着不同的编号,究竟想掩盖什么?”带着疑惑,南庄镇纪委安排调查组到镇“三资”管理中心展开调查,并入户走访了17户承包群众。原来,蒿子沟村村委会公章编号是以“3439”结尾,而以“3440”结尾的是邻村公章编号,这里面存在公章造假的问题。不仅如此,调查组还发现,有一户廉某的5200元承包金,2010年年底已经交给村里,却一直到“三资”清理开展的前几天才入账。
很快,调查组将目标锁定了该村村委委员、报账员李某某。
“这几份合同是你办理的吧?上边的公章也是你盖的吗?”
“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村干部们都在,公章也是当着大家的面盖的,有啥问题吗?”
“盖的是村里的章吗?”
“是啊,我们村的合同,当然盖我们村里的章。”
“那公章的编号咋不一样?还有这张入账单又是怎么回事,2010年的承包金为何现在才入账?”
“这,这……”面对调查组的追问,李某某开始支支吾吾,脸涨得通红,承认了自己私留承包金和套用公章、伪造合同档案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0年底,村里签订承包合同后,安排李某某负责保管合同并收取承包金。盘算着钱交到了自己手里,啥时候入账没人知道,李某某就私自截留了其中一户的5200元,用于村里的不合理支出。后来镇上开展“三资”清理,需要上交全部的承包合同,李某某发现丢了四份合同,因怕承担责任,他便套用该村财务章和邻村村民委员会章,做了一个假公章,补齐了四份合同,并匆匆将截留的承包金入了账……
“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原来都是在自欺欺人!”道出实情的李某某万般懊恼。最终,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辞去村委委员职务。事后,该镇纪委对所有行政村公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同时,对全镇28个村130名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全体村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孟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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