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始终以同志的身份对待我,时刻让我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也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今年,平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四个突出”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不断探索创新审理教育方式,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审理谈话突出“深”。坚持做到权利义务告知、违纪事实核实、思想教育引导“三到位”,对被审查调查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教育,帮助认识错误、分析原因、汲取教训,使其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及产生的影响,从而正确对待组织调查和处理。今年以来,开展审理谈话37人次,做到释疑惑、解心结,实现以审促教,以审促改。
处分宣布突出“严”。在处分决定宣布阶段,注意倾听受处分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做好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告知涉及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等相关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消除对立情绪,帮助提高认识,做到打“板子”和开“方子”相结合。
警示教育突出“改”。以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的形式召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正风”警示教育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从内心上受到震撼。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发案原因,剖析涉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向涉案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六个一”建议,即: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一次纪法教育“走基层”宣讲活动、一次宣布处分决定会议、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套制度清理评估和一本剖析问题整改台账,着力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回访教育突出“实”。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及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帮助其解决在思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关心帮助犯错误的干部,适时对受处分处理干部进行跟踪回访,积极引导受处分人员消除各种顾虑,以积极的心态,重新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平罗县纪委监委马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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