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王伟峰同志在处置突发问题中粗暴执法的问题不属实,特予以澄清。”6月17日上午,叶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国献专程来到龚店镇派出所,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副所长王伟峰澄清正名。
张国献话音刚落,会议室就响起热烈的掌声,公安干警们既为王伟峰高兴,也为该县纪委监委澄清正名的做法点赞。
“不实举报给我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扰,这次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就像一股暖流,温暖了我和同志们的心。”谈及感受,王伟峰有些激动。
原来,5月26日,龚店镇节庄村部分群众以未收到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为由,前往位于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尼龙化工园区的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施工工地阻挡企业正常施工。龚店派出所接到报警求助指令后,值班副所长王伟锋立即带领全所民辅警到现场处置。期间,节庄村群众毛某非但不听现场处置民警劝阻,还鼓动其他人员进行阻工并辱骂现场执法民警,拒不配合执法。处警民警在三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毛某使用辣椒催泪喷剂进行制服并予以强制带离。当日,毛某因扰乱单位正常秩序,被龚店派出所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5月27日,毛某手持“血布”,来到省公安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督导组,冲闯执勤防线,控诉王伟峰等人暴力执法的问题。随后,该投诉事项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群众举报线索批件形式下发。
接到举报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国献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经认真调阅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和案件卷宗材料,查实王伟锋在进行现场处置过程中,符合程序规定,案件办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处置过程应予以支持肯定,投诉人毛某反映内容不属实。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为广大公安干警秉公执法撑腰鼓劲,让清白者、实干者没有后顾之忧。”在查清事实后,张国献亲自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王伟峰公开澄清正名。
近年来,叶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方式,累计澄清不实举报8件次,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郑鹤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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