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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企业座谈 释法析理促调解
时间:2021-04-14 来源: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陈某系某公司股东,4月13日
其以公司2年未召开股东会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散公司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后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消除隔阂,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保障当事人各方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吴婷与市工商联、江苏商会各方负责人一同前往该公司召开座谈会,对案件事实进行深一步了解。

会上,吴婷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面临的困境,员工对企业的评价,以及案件双方最关心的公司解散和股东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详细阐释。
会后,参会双方均表示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有了更深的理解。随后,公司向市中院提交了调解方案,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早日化解双方矛盾。
此次克拉玛依市中院法官深入企业座谈,为下一步审理打下基础。百姓事,事事为大,克拉玛依市中院用实际行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以上人名及公司名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686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