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省法院系统预备法官培训,基层法院副院长、庭长、中级法院庭长任职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法官等级晋级培训,法警晋升警衔(授衔)培训,法官、执行员、审判辅助人员和其他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国家法官学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其他培训任务。
(二)机构设置。现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部、后勤部。共有编制15人,实有工作人员8人(男1人,女7人),另有聘用制人员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本单位预算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8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1.86万元,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4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1.86万元,主要是教育培训支出减少1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8.5万元,占93.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占6.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事业运行经费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5万元。主要是由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教育培训费用预算,主要是由于培训费由省法院本级列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采购事项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预算,无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48万元,即基本支出1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事业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差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