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河湖违法行为执法,有效保护海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3月18日上午,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派员参加海河水域非法捕捞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河(湖)长办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法律监督,巡查海河东丽区辖区万新街等河段。海河管理中心、区河(湖)长办、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万新街、新立街等单位参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在河道巡查中,海河管理中心派出1艘指挥艇进行巡查,现场发现多处向海河非法倾倒的垃圾、违法搭建的捕鱼平台,以及一艘非法捕捞船。针对上述问题,区河(湖)长办、属地街道等单位出动执法人员,现场作出部署,及时清理水面垃圾,驱离非法捕捞船只。
下一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区河(湖)长办加强合作,加强辖区河道水资源和水环境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努力践行检察守护公益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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