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会上对2020年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以及检察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其中,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类案件被评为“2020年度天津市虚假诉讼监督类优秀案件”,撰写的公益诉讼检察类法律文书被评为“2020年度天津市公益诉讼检察类优秀法律文书”,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以及对全区11条黑臭水体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等受到了市院的充分肯定。王旭副检察长代表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拓宽民事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为题作典型发言。
会后,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王旭副检察长对第五检察部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二是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以求极致标准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三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水平,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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