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人选后锋同志已经云南省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凡对该同志有异议,请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2日至6月18日,节假日除外)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政治部实名反映。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肖广永0871-6409580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付成0871-64095863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 http://jubao.court.gov.cn/yun
附件:后锋同志事迹简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后锋同志事迹简介
后锋,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三级高级法官。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
后锋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理念,忠于法律,廉洁奉公,主审了诸多全省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案件,如林清旗东风广场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案、原省长李嘉廷系列腐败案、邹绍绿等云南铜业集团高层贪腐案、金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糯康跨国犯罪集团故意杀人案等案件。参与了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卢荣新宣告无罪案等案件的相关审理工作。作为审判长主审了孙小果再审系列专案,实现了案件审理目标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后锋同志还参加脱贫攻坚决战三年,为省法院挂钩贫困村的茶叶合作社建设、危旧房改造、爱心扶贫等扶贫工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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