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和取消事项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20日前,与我单位合法性审查处(行政审批办)联系。
联系人:张媚;联系电话:0551-62999778;电子邮箱:376056973@qq.com
附件6:省司法厅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xlsx
省司法厅
2021年2月8日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