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司法部任命以下2人为公证员,现予以公告。
重庆市荣昌公证处: 周 丹
重庆市两江公证处: 陈 天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1月5日
上一篇:重庆市司法局公告
下一篇:重庆市司法局2020年度公证行业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为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6月26日上午,由贵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禁毒...
京ICP备14048924号-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