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宁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

时间:2021-03-1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由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宁等5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期间,以被告人罗某宁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经营为由多次从青铜峡信用社贷款,将其中的部分资金用于高利放贷,非法获利77万余元。被告人罗某宁等人为了追回向他人非法放贷的资金,纠集毛某梅等人索要高利贷为由,通过跟踪、贴靠等方式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滞留在债务人家中滋扰谩骂、围堵经营场所,严重扰乱被害人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盐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宁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8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8万元。被告人罗某乙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5万元。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除恶务尽是实现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持续、彻底打财断血是打准黑恶势力的“七寸”,防止其死灰复燃的有效手段。为此在侦查阶段,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涉案人员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彻底摧毁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让其丧失“造血”能力,无法继续生存作恶,全面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AJJJ/2020/09/21115.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来源”!网络黑嘴如何治?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虚假信息泛滥,大量以“剪切拼凑”“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