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侦查的省经信委非煤办原主任朱永国受贿一案,由省检察院指定宣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朱永国在担任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和非煤矿山办公室主任期间,为相关公司在特钢项目列入规划、申办生产许可证、增加钢产能指标、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647万余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404/t20140410_1369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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