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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刘景森(副处级)。经查,刘景森在担任蚌埠市招投标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案由蚌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1/t20150120_1539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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