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教授王培良进行讲座辅导。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主持会议。
4月10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邀请了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教授王培良围绕“深刻理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积极为国家安全做贡献”进行讲座辅导。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就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负有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重新审视检察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使命,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司法力量,必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为硬任务。要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不断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要坚决维护社会安全,依法办理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高发多发案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和打击力度。要坚决维护经济安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决维护生态、生物安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犯罪,依法坚决打击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维护国家安全责任,把维护国家安全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工作。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本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全力以赴应对各种风险。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利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主持,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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