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谨主持。图为省检察院申诉案件复查承办人办理案件。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7月30日,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邢台市检察院举行了申诉人徐某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由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谨主持,省检察院两名复查案件承办人参加,邢台市县两级检察院部分干警和社会群众进行了旁听。

图为听证会现场。

图为听证员进行提问。
为真正解开申诉人的“心结”和“法结”,推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本次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高校法学专家共五人作为听证员听取评议。

图为原一审案件检察官出示一审案件证据。
听证过程中,各方围绕徐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发表意见,复查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原案相对方当事人陈述了案情、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原一审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一审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向申诉人、原案相对方当事人、原案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最后经过五位听证员充分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
评议结果宣布后,两位法学专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做了专业评判,起到了积极的释法说理作用。之后,主持人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做了矛盾化解工作,指出本案系民间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一起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因一时冲动,最终导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严重后果的发生,给双方当事人及家庭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沉痛,发人深省。双方当事人作为同村村民,案件虽然发生多年,但仇恨至今尚未得到有效化解,积怨越来越深,痛苦甚至会波及到下一代或几代人。冤家宜解不宜结,真诚希望通过本次听证会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回归常人的生活。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评议意见不作为本案刑事申诉审查的最终结论。省检察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重点参考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最终审查结论,并在审查结论通知书作出后及时送达申诉人。
申诉人徐某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感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能够给我一个面对面倾诉和交流的机会,感谢社会各界的听证员能够在百忙中出席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的办案方式让我看到了案件的希望。”
作为本次会议的听证员,邢台学院法政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赵立伟表示:“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不同于一般案件程序的‘自办自说’,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增强了案件的公开透明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有利于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焦虑,有利于提升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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