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我委收到了有关该同志的问题线索,所反映的问题较为具体,尚待进一步核查,其党风廉政情况及意见待相关问题查清后再予回复。”
近日,竹溪县纪委监委收到某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函时,案件监督管理室在组织委机关相关部室联合审查后,明确给出暂缓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干部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的“廉政体检”,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竹溪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聚焦“选贤任能”,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筛查,审慎、规范、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防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时效性,竹溪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工作要求、突出审核重点、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实施“1+N”联审联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相关承办部门“联合会诊”,紧盯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等重点事项逐一核查,精准掌握征求意见主体的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理处分等情况,形成内容详实的“体检报告”,经综合性分析研判后,提出廉政审核建议。
2025年以来,竹溪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1件,为各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依据。
同时,为夯实廉政意见回复基础,竹溪县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成果,建好用活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将干部任免、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实现集成化管理和信息化查询,全方位准确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在党员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时及时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竹溪县纪委监委还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与容错纠错、查诬澄清机制贯穿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始终,既通过廉政意见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又对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实事求是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同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决不让不实举报、不实问题成为干部选任道路上的“绊脚石”,切实为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这薄薄的一页纸,不仅影响选人用人,更关乎一个单位整片‘森林’的成长。”竹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研判标准、缩短办理时限、强化结果运用,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保障。(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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