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肃南县纪委监委持续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党员干部5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
县纪委监委依托4个协作片区,定期召开线索研判调度会,通过了解摸排、初步核实、综合研判等方式,精准甄别、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比如,在查处县医疗系统相关案件时,坚持系统思维,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1名“一把手”果断采用第四种形态的同时,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等因素,依规依纪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名相关责任人,同时对该系统2名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实现了执纪成果向监管效能的有效转化。
在保持惩治力度的同时,县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实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每查处一起重要案件,都深入剖析案件成因、特点及规律,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2份,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8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490人次。(供稿 郭嘉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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