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轮巡察通过选派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巡中参与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本轮边巡边移问题线索立案率大幅提高。”近日,在黔南州巡察调研座谈会上,平塘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介绍。
今年以来,黔南州委巡察机构以“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巡察工作机制创新,聚焦纪巡联动、问题移交、整改责任落实以及整改成效评估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规范纪巡全过程协作,黔南州制发纪委与巡察机构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工作质效的联动协调机制,深化纪巡全领域沟通协作,带动长顺、平塘等9个县(市)探索“选派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的副组长’做法”,指导巡察组深挖问题线索,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质量和处置质效。
此外,黔南州还探索制发巡察建议书工作指引,进一步增强巡察移交的约束力。比如,针对巡察发现的全州经开区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问题,州委巡察办向州直相关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提出加强帮扶指导、理顺体制、深化改革等建议。针对巡察发现的公职人员借公款长期挂账、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推动州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巡察以巡促改促建促治作用。十二届州委巡察以来,全州共制发巡察建议书18份,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意见建议1577条。
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细落实,黔南州制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部门等各方责任。同时,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通过“一对一”约谈、通报典型问题、追责问责等,压实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为避免巡察整改‘走过场’,我们还制发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整改成效全面评估,确保整改到位。”州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十二届州委巡察以来,全州共对105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重点督办240起,对27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约谈。
(黔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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