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基层风采”栏目刊发了题为《西藏阿里:做实暖心回访 激励担当作为》的稿件。全文如下:
“受到处分后,思想负担挺重,情绪也很低落,这次回访跟我推心置腹地谈心谈话,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解开了心结。”日前,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纪委监委采取“面对面+电话委托+跟踪走访”方式,对部分受处分人员开展教育回访,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拾干事创业激情、重整行装再出发。
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做好回访教育作为以案促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推进、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筹负责,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协助配合,认真梳理汇总受处分人员情况,采取“一人一访”“一人一档”方式,建立回访教育谈心谈话清单,切实做到应访尽访、不漏一人。
按照“谁处分、谁回访”要求,落实分级管理、属地回访责任,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回访教育。督促县纪委监委具体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各级党委(党组)对在岗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面对面回访教育,对因受处分人员在外培训、下乡出差、挂职锻炼等因素未能及时进行教育回访的,以制发通知、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教育回访,关注其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认错态度,帮助卸下思想包袱,督促严格遵规守纪,全身心投入工作。
针对防止“一处了之”现象,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以拉家常的方式,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工作评价,向受处分人员周围同事和干部家属延伸了解思想状况,全方位、多维度掌握实际情况,结合回访对象现实表现、工作实绩、思想认识、改正错误等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将其作为考核评比、干部任用、日常监督、出具廉政意见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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