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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暖心回访助力“跌倒”干部再出发

时间:2025-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受处分后我一度意志消沉,是组织一次次的关心和引导,让我重新正视错误、找回工作动力。”近日,在砚山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回访教育谈话中,砚山县某单位的吴某某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坦诚地说。这一幕,正是砚山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重要抓手,传递组织关怀、激励干部主动担当的鲜活体现。

  今年以来,砚山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将回访教育作为强化纪律教育、促进干部转化的重要举措,针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通过当面谈话、电话回访、委托所在党组织回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回访教育280余人次,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切实让“跌倒”干部感受到组织温暖。

  为确保回访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砚山县纪委监委制定《回访教育质效提升工作方案》,建立“一人一档、精准画像”工作机制。在回访前,通过查阅处分案卷、与所在党组织沟通、了解群众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回访对象的岗位性质、违纪违法情节、性格特点、工作表现及生活状况,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避免“一刀切”“模式化”,让回访教育更具针对性。

  “回访教育不是简单的‘问情况、听汇报’,而是要真正走进干部内心,帮助他们正视问题、改进不足。”砚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一方面与回访对象开展“一对一”深入谈话,耐心倾听其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引导其深刻反思错误根源、端正思想认识;另一方面,延伸谈话范围,与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同事代表交流,全方位了解其受处分后的工作态度、履职成效和群众口碑,确保掌握情况客观全面。

  为巩固回访教育成果,砚山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回访教育结果运行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分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思想转变快、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干部,持续跟踪教育,督促限期整改。”砚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差异化回访、动态化跟踪与靶向性反馈,形成“处分—回访—教育—反馈—提升”的工作闭环,切实推动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为砚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干事创业活力。(王敏超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zuzhijianshe_1021/14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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