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各位放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情绪和影响,重整行装再出发!”日前,梁河县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大会,相关负责人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干部职工强调,“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减少群众误解和质疑。”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办理某娱乐经营许可证过程中违规审批”的反映。接到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查,该许可证办理流程完整,程序合规,未发现违规审批以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为消除不实举报影响,县纪委监委依规反馈调查结果并进行澄清正名。
“此次澄清正名既是组织的严管、也是厚爱,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与信任!”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监委的核心职责,而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同样是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既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维护纪法权威;又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精准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故意与无意过失,对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让“有为者有位、担当者无忧”。截至目前,全县共对4名干部和3个部门开展了澄清正名。
为做好澄清正名“通篇文章”,县纪委监委打出“澄前+澄中+澄后”组合拳。“澄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线索处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全面核实、精准甄别,确保澄清信访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质量过硬。“澄中”注意区分不同情形,充分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综合研判不实举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灵活以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澄后”通过谈心谈话、回访教育等,加强对被澄清干部及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和跟踪关注。
此外,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建立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奖励机制,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失实检举控告背后存在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既要当好‘监督员’,也要当好‘护航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以精准监督筑牢纪律防线,以有力澄清激励干部担当,让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李佳佳 赵嫣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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