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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10”获赠天安门国旗

时间:2025-11-12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11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漳州市公安局漳州110支队赠予天安门国旗仪式在京举行。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代表双方签订《国旗赠予协议》,并现场交接国旗、证书。

  一面国旗,一份信仰。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权威,承载着深厚的爱国情怀与民族自豪感,每一面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都具有唯一性,十分珍贵。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希望“漳州110”将国旗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国旗爱国主义教育载体作用,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传承红色基因、筑牢忠诚警魂,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宁。

  漳州市公安局表示,获赠天安门国旗具有非常特殊的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这面珍贵的国旗,在全警营造尊崇国旗、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民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的保护神”殷殷嘱托,珍惜荣誉、砥砺奋进、争先创优,为推动漳州公安工作现代化、推进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贡献更大力量,不断开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据悉,“漳州110”获赠的国旗编号为2024-0331号,曾于2024年11月26日在天安门广场升挂,当天是“漳州110”第27个荣誉日。1997年11月26日,“漳州110”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为了让每一代“漳州110”民警铭记这个神圣的日子,“漳州110”将每年的11月26日确定为荣誉日,通过举办接力荣光仪式、授袖标仪式、授奖仪式、授装仪式等活动,不断激励全体队员赓续传统、奋勇争先,永当“人民的保护神”。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jwdt/tsdt/202511/t20251110_70318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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