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晶)国徽随车行,庭审入村头。近日,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人民法庭带着国徽和案卷,走进油麻镇玉兰村,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的庭审现场“搬”到村民身边,以乡言释法、以案明理,让“路怒不可取,动手代价高”的警示深入人心。 案件源于2025年年初的一起行车冲突。在油麻镇某村道,原告邓某与被告黄某因车辆拥堵问题发生口角,情绪激化后双方下车发生争执,黄某挥拳击中邓某左眼,致其受伤入院。当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黄某因殴打他人致伤被处以7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元。后邓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 鉴于该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且征得双方同意后,马田墟人民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理方式,通过现场以案释法。 在玉兰村村委会临时布置的审判庭内,承办法官紧扣案件争议焦点,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辩论环节,并结合案件事实用通俗易懂的乡言俚语,将相关法律规定与赔偿原则层层剖析,帮助当事人厘清责任、算清“纠纷账”,为后续彻底化解纠纷奠定了良好基础。 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结束后法官不仅借此案警示村民遇事冷静、理性协商,避免因一时冲动酿成苦果,还围绕土地流转、离婚纠纷等村民关心的实际问题,一一作出专业解答,引导村民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永兴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巡回审判工作,结合辖区各乡镇地域特色与多发纠纷类型,推进司法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效,让“枫桥经验”在田间地头扎根结果。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954/51/15360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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