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开展全省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期间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 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 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 投诉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可拨打12348热线或者设区市司法局举报电话。 (二)电子邮箱举报。可将问题线索发送至设区市司法局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四 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江西省司法厅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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