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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理财,8万亏6万,还能追回吗?

时间:2025-10-10 来源: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

  在日常生活中,委托理财现象屡见不鲜。许多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的信赖或者碍于面子,只是进行了口头约定,甚至直接转账操作,未及时与受托人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理财合同。基于此前提,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委托理财关系呢?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人依法返还投资款项。

  

  甲某与乙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9月,乙某向甲某透露自己有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银行,一个月可回本,第二个月开始返利,随用随取。甲某被乙某描述的投资前景所打动,出于对多年好朋友的信任,双方未签订书面委托理财合同,甲某即通过微信向乙某转账8万元,委托其进行理财。转眼到了10月,甲某找到乙某称约定的回本时间已到,要求返还投入资金8万元,乙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拖。后经甲某多次催要,乙某向其返还2万元本金,并告知其剩下的投资款已亏空,无法返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某无奈诉至洪洞法院,要求乙某返还剩余6万元投资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庭审过程中,乙某称其只是帮甲某购买理财产品,并没有收受委托费用,双方之间不存在委托理财关系,故基于理财的收益归甲某所得,风险也由其自行承担,不同意返还剩余投资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某向甲某推荐理财产品,甲某向乙某转账时明确款项用途为“理财”,乙某接受资金并承诺操作,视为达成委托的合意,双方构成事实委托关系。甲某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某应及时向甲某披露理财风险、收益、亏损等信息,并提供理财产品的交易凭证。甲某出于对乙某的信赖,委托其购买理财产品,后乙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甲某本金及收益,导致甲某的合法权益受损,故甲某要求乙某返还剩余6万元投资款的主张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1.警惕“稳赚不赔”的陷阱:任何投资都有风险,那些号称零风险、高回报的项目,都是骗局。

  2.签订书面合同很重要:无论是委托朋友还是专业机构理财,都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关键条款。

  3.保留证据,维护权益:在理财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投资协议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成为维权的关键。

  

  来源:山西法治报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7f4f55a0128d46eebef195cb059c9d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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