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报道 >正文

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三审 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

时间:2025-09-29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9月8日上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明确审判机关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规定,将该条中“法律基本原则和法律常识”修改为“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常识”。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法治宣传教育应当着眼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建议在相关条文中予以体现。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的规定。

  草案三审稿还将关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进行整合。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结合各自的职责,运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草案二审稿规定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对相关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监狱等机构对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实质上属于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矫治措施,与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性质不同、目标不同,且监狱法、禁毒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对此已经作了专门规定,可不在本法中规定。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shjj/content/post_18646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江苏淮安:京杭大运河秋季航运繁忙
江苏淮安:京杭大运河秋季航运繁忙有序

  图为繁忙的京杭大运河淮安段航道。  金秋时节,在京杭大运河江苏淮安段航道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