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搭载友人却致其身亡 临高男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时间:2025-09-29 来源: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8月24日,记者从临高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在一起公开审理的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苏某波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摩托车载苏某摔车,致苏某当场死亡,负事故全责的苏某波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被临高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据了解,苏某波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电驱动两轮普通摩托车载着苏某上路行驶,路过某路段时碰撞公路中央的金属隔离护栏。事故造成苏某波受伤、苏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近两个月后,被害人苏某的父母收到苏某波的赔偿款15万余元,二人出具谅解书对苏某波表示谅解。在这之后,苏某波主动到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经警方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苏某波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苏某无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高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且被告主动投案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处苏某波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news/fazhihainan/show-651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张军会见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
张军会见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

  10月16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京会见联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