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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轴线上的“背包法官”|小院纷争雨后歇

时间:2025-09-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判决都生效多久了,还不搬?再不搬我们就破锁,申请强制执行!”“你们要破锁,我就把墙砸了,院里的树我也得拔了带走!”

  中轴线旁一处精致静谧的小院里,此刻却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

  小院“硝烟渐起”

  案件到了执行法官刘惠楠案头。翻阅卷宗后,法官明白了被执行人迟迟不肯搬走的原因。十年前,申请人北京某文化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投资公司就小院的租赁使用达成《合作协议书》,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在期限内腾退搬离。申请人作为国企,想让国有资产尽快“动”起来发挥价值。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许某作为知名艺术家,在小院经营多年,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壁一画皆是其心血,出于对小院的不舍,拖着不搬。一开始双方还能心平气和,渐渐的,都失去了耐心。面对步步紧催,被执行人也起了逆反心理,双方情绪如满弓之弦,矛盾逐渐升级。

  法官“望闻问切”

  来到此间,法官真切感受到了这处古色古香的小院的文化价值。优越的地理位置、精巧的内饰布置,目光所及处,尽是匠心的凝聚和时光的故事。法官意识到,这个案件不能简单刚性执行,文化传承发展,需要柔性司法保护。

  

  清幽典雅的小院

  法官决定先当“倾听者”和“灭火员”。在与双方的沟通中,他耐心倾听国企盘活资产的焦灼需求,也真诚体会艺术家对小院砖瓦草木的不舍。在这看似对立的诉求之下,法官敏锐捕捉到了一个被情绪掩盖的深层共识:无人愿见小院价值毁于对抗。

  芥蒂“云销雨霁”

  法官意识到,和解,是守护小院文化价值的关键密钥。引导双方多次沟通后,初露和解意愿。法官决定,将“谈判桌”搬到“风暴中心”——小院,利用小院空间蕴含的情感力量消融对抗。

  

  法官前往小院

  这天,淅沥小雨轻敲黛瓦,各方齐聚小院。庭柱日影斑驳,池中鱼群游弋。翠竹,是双方共同植下的;壁画,是曾经共同绘就的。小院,从来不是冰冷的“标的物”,处处都是共同耕耘的印记。

  法官与双方分别恳谈。“硬来对谁都不好,对小院更不好,可能影响小院文化价值的保护利用。”“我们知道您对这里倾注了很多时间和情感,但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力,您也知道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腾退、有序交接,才会尽可能保留您艺术创作的痕迹。”入情入理,对抗消融。申请人一方首先表示,之前催得太急了,态度过火了。被执行人也逐渐释然。

  

  搬家公司人员将物品搬离

  半日光阴,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方案。被执行人立即安排人手清理物品,搬家公司将物品搬离。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当最后一抹天光沉入鱼池,和解协议墨迹干透,中轴线上,这方曾起波澜的天地,满院古意存续,喧嚣沉淀,再纳清幽。

  策划/孙莹

  作者/李潇涵、王佳璇

  制图/宋治国

  摄影/刘惠楠 李潇涵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yasf1/202507/t20250716_1675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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