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换货实施诈骗 两被告人一起获刑

时间:2025-09-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为减轻电子产品退货带来的库存压力,动起了歪脑筋的杜某和王某,通过大电流电击产品电路板,烧毁产品元器件,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换货,从而实施诈骗。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某、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23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杜某、王某指使公司员工(另案处理),将从被害单位某通讯公司购买的被客户退货的筋膜枪、智能摄像机等产品,通过电击产品元器件的方式故意损坏,后隐瞒该事实,以质量问题为由向被害单位骗取全新产品。经统计,涉案产品价值14万余元。

  本案中,二被告人所在的公司多次从被害单位采购筋膜枪、摄像头等产品在电子平台销售,为了减少顾客“七天无理由”退货带来的库存压力,二被告人利用被害单位产品换新政策,使用大电流电击产品电路板,造成产品元器件损坏,然后虚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予以换货。二被告人想当然地认为此举被害单位检测不出故障,误以为是产品质量问题,从而换回同类型的新产品。然而,被害单位发现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的换货量激增,通过返厂检修发现了问题所在,从而报警处理。庭审中,二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未提出异议,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海淀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504/t20250402_16734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守护成长 共育花开——灵武市检察
守护成长 共育花开——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为300名家长解锁“育苗”新技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检护未来、法伴成长”主题宣传月部署要求,强化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