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夏州康乐县纪委监委对本级及乡镇立案审查调查且已办结案件组织开展质量自查自纠,面对面“把脉问诊”,现场反馈问题,督促案件承办部门限期整改,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案件质量管理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聚焦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等内容,采取分组评查、集体讨论、现场反馈等形式,对本级和15个乡镇纪委重点办理案件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助推办案质量提升。
为做好流程管理,县纪委监委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力量纳入质量控制体系,构建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实现从交办、处置、审查调查到案件审理、质量评查、问题整改的全流程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是关键。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案件评查标准,跟踪督导案件承办部门“照单诊病”“按方抓药”,限期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已自查自纠77 件自办案件,梳理整改各类问题 246个。
为防止案件“一纠了之”,做好案件自查自纠工作“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部分案卷文书撰写不规范、程序手续不到位、证据标准不统一等共性问题,综合采用制发工作提示、开展“回头看”、观摩学习、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向大数据“借力赋能”,为案件突破提供强力支撑,切实推动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 “双提升”。(供稿 王荣融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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