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澄清正名对我而言不仅是‘及时雨’,更是‘强心剂’,我将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干部郭某作出郑重承诺。此前,徽州区纪委监委及时为他澄清了不实反映,有效消除了其思想负担。
徽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协助区委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规定,并出台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工作原则、实施主体、澄清方式和程序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为干部履职划清纪法底线与担当空间的制度边界。近年来,先后为9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信号。
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研判评估+规范澄清+跟踪回访”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联合审查评估,明确由信访室牵头,承办部门具体实施,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对拟澄清事项实行“多室联审”,对反映问题的性质情节、所属单位政治生态进行深入分析,了解被举报人工作表现、性格特点、群众口碑等,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一案一策”制定个性化澄清方案,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灵活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予以澄清正名,及时化解信访矛盾、消除不良影响。同时,推行澄清对象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暖心家访等方式跟进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卸包袱、解心结、添干劲。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综合研判和联动处置机制,厘清打击诬告陷害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要求。同时,实行诬告陷害行为预警,在受理过程中同步告知举报人应履行的义务,从源头上刹住歪风邪气。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积极营造廉而有为的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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