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化市人民监督员在市司法局的管理指导下,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提升监督案件能力水平,有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今年6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选任的42名人民监督员经培训、宣誓后开始履职。
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任公告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人员结构。市司法局对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主动向省司法厅请示汇报,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就拟选任人民监督员人数及地域分布、实施方案、选任公告、拟任公示等进行充分协商,推动选任工作高效开展。通过优化人员结构,本届人民监督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9人、民主党派及无党派18人、有法律专业的17人,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来源广泛性、代表性特征。
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在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规范选任程序,确保公正透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司法局制定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发布公告、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任命决定等程序有序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选任过程公开透明。公告发布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选任工作的宣传,极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本届选任对象严格履行考察程序,确保监督员队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格。
聘任的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
重视履职培训,提升监督能力。为保证选任出来的人民监督员能够尽快适应监督工作需要,提升参与监督案件能力,市司法局联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第三届人民监督员开展任职宣誓,围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历程、监督案件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对监督员进行初任培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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