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正文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保持监察法总体稳定,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保持基本监察制度顶层设计的连续性。
记者:孙少龙、王明玉
设计:孙少龙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上一篇:习近平会见何厚铧和崔世安
下一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茶树遗传育种创新团队系统解析了赤霉素调控茶树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