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腐倡廉 >正文

设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处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

时间:2024-08-31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设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

  (收藏于陕西省档案馆)

  闵钐骆贤涛

  

  (图片提供:陕西省档案馆)

  这是1942年7月编辑出版的《抗日根据地政策条例汇集》,收藏于陕西省档案馆。其中收录《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下称《条例》),对陕甘宁边区司法检察制度作出了规定。

  1937年7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谢觉哉任院长,此后不久雷经天代理院长。高等法院设检察官1人,徐世奎、刘临福先后担任检察官。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决定在高等法院设置检察处。同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条例》。《条例》共8章30条,分别包括总则、组织、检察处、法庭、书记室、看守所、总务科、附则等内容。

  《条例》第三章为“检察处”,共3个条文。第十二条规定:“高等法院检察处,设检察长及检察员,独立行使其检察权。”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检察长、检察员的职权。检察长的职权是:执行检察任务、指挥并监督检察员的工作、处理检察员的一切事务、分配并督促检察案件的进行、决定案件的裁定(侦查中的决定)或公诉。检察员的职权是:案件的侦查及裁定(决定)、搜集证据、提起公诉并撰拟公诉书、协助或担当自诉、为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表人、监督判决的执行等。检察员在执行职务时,如有必要,可请当地军警予以帮助。

  《条例》为陕甘宁边区检察长、检察员依法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445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正风反腐在身边·变化看得见
  正风反腐在身边·变化看得见  小切口撬动集体“三资”领域大整治

安徽坚持举一反三强化系统治理小切口撬动集体“三资”领域大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