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供他人有偿查询 男子获刑5年罚金100万

时间:2024-08-2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利用境外软件有偿提供给他人,男子天某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判决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万元。

  2022年4月至8月,天某某伙同他人,通过爬取、交换、购买等方式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向他人有偿提供公民信息查询。经鉴定,在起获的被告人天某某的电脑内,共存储上亿条信息记录,其中包含姓名、手机号、证件号以及交易信息、车辆信息、用户密码等多种个人信息,部分信息较为敏感,给不特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和隐患。天某某还让张某担任聊天软件客服负责解答客户问题,让陈某某帮助存储、转发部分公民个人信息。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天某某、张某、陈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天某某、张某、陈某某均表示认罪认罚,被告人张某、陈某某系从犯,被告人天某某、张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被告人天某某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张某、陈某某予以减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天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罚金3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罚金4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408/t20240820_16674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守护成长 共育花开——灵武市检察
守护成长 共育花开——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为300名家长解锁“育苗”新技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检护未来、法伴成长”主题宣传月部署要求,强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