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原县紧盯民心所向、民意所盼,靶向发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链条。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第一时间向县委专题汇报集中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整治工作集中安排部署。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发集中整治推进计划,确定4个方面17个具体整治内容,认真开展线索处置、案件起底工作。召开集中整治推进会,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狠抓纠风治乱,围绕整治重点内容和本行业、本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深查细研、找准症结、专项整改。
起底问题线索,强化案件查办。积极推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利用“清廉海原”微信公众号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集中整治内容、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41件群众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复查复核,深挖连带问题线索,对可疑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核查,扩大办案成果。推行“周统计、周督办”的案件领导小组督办机制,通过电话提醒、发函督办、情况通报、集体会商等方式,督促推动加快办结。
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整治成效。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行业部门和乡镇结合自身重点工作围绕乡村振兴领域、教育领域、医药领域、形式主义4个重点自查问题,建立“纠风治乱”问题、突出问题“两清单”。对接民生热线信息,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监督,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信访件中梳理出水利工程、土地征收、低保申请、住房保障等方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已办结的进行回访,未办结的进行督办,督促行业部门和乡镇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海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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