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纪委监委以学推动干部敢为善为、以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以评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以学促干,推动干部敢为善为。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结合近期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方法、谈努力方向,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促进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研究制定《平罗县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通过举办平罗县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暨“铁军队伍锻造年”活动读书班、派发学习计划表、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依托平罗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清廉平罗”微信公众号,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等方式,确保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迷惘之省》《甘被“围猎”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通报严重违纪违法相关案例,围绕“典型案例大家谈”等3个主题开展研讨交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将遵规守纪铭刻于心。
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平罗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委机关在内部管理等6个方面48项现有制度机制,严格对标自治区、市纪委监委最新制度规定,逐项研判分析,按照“继续有效”“宣布废止”“予以修改”三类意见,对原有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补充,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推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加严格。出台保密工作、印章管理和使用、档案管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借用人员管理、请销假、平时考核、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等25项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强化严的氛围,以刚性约束加强内部管理。出台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处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案件形式审核、“乡案县审”等8项制度规定,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工作例会、专项督查等16项制度规定,规范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加强对派驻机构管理、考核和指导,推动派驻机构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中不断擦亮监督“探头”,站好纪律前哨。
注重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针对全县审查调查工作阶段性特点,定期搜集整理一个时期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精心研究编印《审理业务参考》《“典型案例”大家学》内刊,印发至委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参考学习,有针对性地解答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不精准不恰当等问题,确保办案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做实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具体化、规范化参考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平罗县纪委监委2024年执纪执法工作评查的实施方案》,建立“评查—反馈—通报—整改”机制,采取“自评+集评+复核”三位一体的评查模式,对每月25日前办结案件开展评查。同时,以抽查案件的方式对前一月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为避免评查流于形式,深化评查结果运用,案件审理室还根据月度评查情况,每月印发一期《执纪执法工作评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制定《委机关自办案件形式审核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对委机关各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在形式审核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四个方面形成评查意见,协助、引导其查漏补缺、消除案件质量隐患。在对近年来“乡案县审”工作总结梳理的基础上,以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标准为根本遵循,从形式审核、移送审理、成立审理组阅卷、审理谈话、撰写审理报告、制作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等环节对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为“乡案县审”奠定基础。同时,县纪委坚持“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的原则,在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乡镇办理案件进行指导把关的基础上,由案件审理室成立“乡案县审”审理组,对5件案件开展协审工作,为乡镇纪委办案提供参考,保障“乡案县审”规范推进。(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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