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不断强化监督质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实施。协调召开驻在单位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推进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置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作风治理3个工作组,有效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厅领导分工负责、专班统筹协调、各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专项治理责任压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24年工作要点》,细化监督重点,建立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题台账,坚持排查、惩治、整改、治理贯通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目标导向,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督促创新建立清单管理、处级领导包抓、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督促驻在单位制定印发《农业农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9个方面37项具体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梳理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建立任务台账,推动各单位对账查问题、逐项抓落实,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有力有效深化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治理效果。督促驻在单位各部门对照专项治理方案逐项开展自查,举一反三、扎实整改,截至目前,共自查各类问题8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紧盯项目审批审查、资金管理拨付、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联合驻在单位职能部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等9类重点项目、15个市(县、区)开展专项联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78个。经会商分析研判,对52个业务问题制发《立行立改督办单》,向相关市(县、区)移交问题线索26个,不断推动专项治理纵深推进、取得实效。(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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