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某某到庭。”随着审判长法槌敲下,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某某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调查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全面回顾了被告人从违纪到违法,从量变到质变,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旁听席上,相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们无不神情凝重。
“我错了,今天我站在这里,完全是咎由自取,现在我不仅给组织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还毁了自己的家庭……”张某某的深刻忏悔,让在场的干部职工们深受震撼。
在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中卫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旁听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切身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进一步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法律法规依据,既受到了深刻的警示和教育,又对办案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身边的“活教材”是最好的清醒剂。近年来,中卫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不仅与市人民法院建立警示教育联动机制,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还坚持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统筹发挥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党性教育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协助市委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了《中宁县北部山区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例警示录》《几个“一把手”贪腐的悲剧》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张龙、董永胜等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督促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同时,中卫市纪委监委把干部教育管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分级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卫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截至目前,接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880场次25120人次,通过抓早抓小,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筑牢廉洁防线。(中卫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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