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纪委监委运用系统思维抓案件质量,探索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突出评查重点、严格评查标准,健全评查责任体系,做实做细日常评查,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月底,办结案件39件,目前,评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建立体系化质量标准抓评查。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年执纪执法审查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各类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坚持日常评查、定期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一般案件和重点案件相结合,把立案案件尤其是采取措施的案件作为日常评查重点。依据中央纪委印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5个方面,统一标准,逐案、逐卷进行“过筛子”式评查。
建立体系化学习机制抓评查。将委机关办案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全部纳入,实现全覆盖培训。针对“不会评查”的实际问题,对直接或者间接涉及案件质量评查的各项文件规定和要求重点是一套模拟卷、日常文书格式、措施使用规定等进行学习。围绕“十种能力”,以纪检监察干部“两基”培训学习为抓手,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实操培训、邀请上级业务指导、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评查培训工作,尽快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建立体系化责任链条抓评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审视所办案件,认真对照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全面自纠,坚持应改必改,彻底整改。按照片区协作机制进行互查评查,组成互查小组,再次审核把关,再次发现问题,再次反馈整改。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业务指导监督推动落实作用,对经过片区互查审核的案件进行抽查复查,看程序合不合规、证据确不确凿、事实清不清楚、顺序合不合要求。(彭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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