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为营造主动尽责、敢于担当的政治生态,通过对澄清对象多方评估,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充分树立“让担当者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在“风清永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举报小课堂关于诬告陷害澄清正名的视频,在乡镇小广场向群众发放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相关规定的宣传彩页,加强正反两个方面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力。
严格分析研判。按照“谁办理、谁澄清,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进行全面评价”原则,由核查组细心甄别举报线索,在深挖彻查问题干部的同时,对经核查属于不实举报的,在审查调查专题会议上提出,由委领导集体研判决定是否进行澄清正名。
做实澄清正名。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内在要求,充分听取澄清对象的意见建议,综合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名村干部澄清正名,通过心理上解“疙瘩”、思想上卸“包袱”、精神上抚“伤痕”,消除因诬告错告产生的不良影响。(永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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