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法庭坚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家事法庭的优势,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举措,推动家事纠纷多元解纷,用温情司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爱调“和”
“因为有你们他才有了‘家’,有了‘避风港’,父母的关心爱护是他成长中最好的‘营养剂’,现在孩子还这么小,你们能否再慎重考虑考虑?”家事法官张华语重心长地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说道。
“我不想再考虑了,他每天游手好闲,从未管过孩子,离婚后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把小孩抚养长大……”张某对解除婚姻关系的态度十分坚定。
原来,张某和王某结婚已8年有余,并育有一子,婚后因王某沉溺于打牌,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多次劝说无果后,诉至仙桃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处理家事纠纷并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及小孩的沟通交流,张华发现张某与王某之间并无实质性不可调和的矛盾,遂决定用亲子之情来唤醒双方,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处理婚姻关系。
张华采用“三步走”的调解方式,首先分析了离婚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然后引导张某和王某在处理夫妻关系上要做到“三多三少”——“多一点自责,少一点指责;多一点宽容,少一点埋怨;多一点主动,少一点被动”,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最后给双方解释了关于离婚、子女抚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明晰身为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
经过张华一番耐心释法析理后,张某与王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共同表示会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婚姻关系,多多关心和照顾孩子,为孩子提供一个温馨的“成长港湾”,并当场签下了“爱的保证书”。
“未”爱发“卡”

“希望你们能给孩子更多的关心与陪伴,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近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周某与李某,收到了一张提示卡,上面如此写道。
周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帅(现9岁),2023年1月,周某曾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仙桃法院请求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今年5月,周某再次起诉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张华发现,周某和李某在小帅2岁时便外出务工,小帅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当被问到小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时,周某与李某沉默不语。
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周某与李某自愿离婚,小帅由李某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考虑到小帅年幼且属于留守儿童,为充分保护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消解其因父母离婚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在案件审结后,张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周某与李某在收到提示卡后纷纷表示,即使离婚,也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给小帅更多的关心、照顾和陪伴,并签下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承诺书》。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节,离婚案件中有的父母怠于关心、关注未成年子女,漠视、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导致未成子女身心受到伤害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仙桃法院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旨在督促父母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以法之名护“未”成长。
“未”爱开“讲”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儿童法治教育,让爱一路“童”行,近日,龙华山法庭法官干警前往西流河镇鄢沟村,为该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代表、村委会儿童工作负责人带来了一场生动的“父母课堂”讲座。
“家长们要多与子女谈心交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龙华山法庭法官助理陈俊美以审结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让留守儿童“家长”们更直观地感受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引导他们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责,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和情感需求,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随后,龙华山法庭法官干警还入户走访了该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与留守儿童家长们展开了亲切交流,了解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向他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引导“家长”们依法履职尽责、护“未”成长,帮助20余人次答疑解惑。
稿件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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