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纪实 >正文

芦溪检察:建立“三个机制”续写检警协作新篇章

时间:2024-03-27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芦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执法办案中的导向作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三个机制”,提升办案和监督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耕检警协作“新园地”。

  建立办公室工作机制,让法律监督常态化。制定了《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芦溪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机制》,明确权责范围、工作开展方式等。自“办公室”揭牌以来,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轮流值班入驻。通过收集、梳理办案疑点、难点、重点,及时发现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线索。如办理的欧某危险驾驶案,欧某系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值班检察官遂向县公安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检察官与侦查人员研究案情

  建立每月例会及通报机制,让实体运行不空转。落实每月例会制,例会以案件讨论、侦查工作质量问题通报等为主要内容,实现“检警”业务提升同频共振。如在近期的例会上,检察官就提前介入的一起偷狗案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提出对该案从“网购毒针--毒狗偷狗--收购毒狗”3方面,进行上下游全链条打击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盗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意见,并且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人员重点围绕网购毒针来源、数量、储存方式和提取尚未销售的毒狗肉等方面全面收集证据,为顺利诉讼固定了扎实的证据。此次会上,公、检两家还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相关类案如何定性、如何有区别地把握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每月例会上,还会向县公安局通报该院在办案中,发现在办案瑕疵问题,将法律监督做实做细。

  量化评估前置机制,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依托“办公室”协作配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萍乡市非羁押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办法(试行)》,与公安机关就量化评估相关工作要求达成共识。在侦查阶段对量化评估办法中,所涉证据进行全面收集,提升量化评估质效,确保量化评估精准有效。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320/20240320558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
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动员部署会召开

  6月1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动员部署会,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