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走进农贸市场或超市,无论光线是否充足,总能在生鲜农副产品摊位和销售柜上看到一盏盏颜色鲜艳的灯。在这些或红或绿的灯光照射下,肉类、海产品、蔬菜、水果都显得格外新鲜,那一盏盏灯被称作“生鲜灯”。在南票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之下,南票区各市场、超市中这种“美颜灯”已经全部下柜。
“这些画面,是我们在某生鲜超市实地检查过程中拍摄的,从画面看,无论是水果、蔬菜还是鲜肉,颜色都非常鲜艳,让人感觉很新鲜。但这些蔬菜和鲜肉都是经过‘生鲜灯’美颜的。去掉‘美颜’,就会立即呈现出‘两副面孔’,色泽从饱满瞬间变为黯淡。其实这就是商家利用‘生鲜灯’这个照明设施制造的‘障眼法’。这种做法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和食品安全。”南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超说。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生鲜灯”这一热点问题作出回应,规定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为推动生鲜食品摘下“滤镜”回归“本色”,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
《办法》正式实施之后,南票区检察院主动联系了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督导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让生鲜食品“素颜”上市。
“过去那种灯很常见,现在好像没有了吧。”南票区一位群众对记者说,“过去确实很纳闷,明明买到手里新鲜的肉、新鲜的菜,拿到家之后就变样了。后来才知道是灯在‘作怪’,现在那些灯好像都被取缔了。这下好了,该是啥样就是啥样,新鲜不新鲜一下子就能判断出来了。”
“我们现在已经整改了,采购了一些符合规定的生鲜灯具,我们肯定接受检察监督,配合执法部门工作,依法依规经营,也接受教育批评,避免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南票区某生鲜超市的一位店长说。
除了监督检查整治,南票区检察院还对如何避免“生鲜灯”误导进行了广泛宣传。“可以看一下,灯下,这个肉是这种鲜红色,你看这个正常光下就是暗红了,就没有那么鲜亮了,这个还是很明显的,所以‘生鲜灯’对于食物的新鲜程度、质地都会造成一定的视觉影响,不同的光源造成的影响都不一样,像红色光源,针对的是肉制品;橙色的光源,针对熟食凉拌菜;冷红色光源主要针对水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舌尖上的安全更不是小事。”南票区检察院检察长韩雪涛说,“《办法》的实施,也是检察公益讼诉的一项职能。我们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治理,过程中我们和行政机关也形成了一个既实施法律监督又相互配合的履职新模式,对于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一些问题,我们还能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提起公益诉讼。”
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腾分局局长关文举说,《办法》明确指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灯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自《办法》实施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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