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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察公益诉讼与您同行

时间:2024-03-27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无锡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会签协同机制

  

  3月15日,在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中,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订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优化消费环境 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协同机制》。该机制分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等三部分共十七条内容,检察机关在保障特殊群体消费权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联合查办案件树立维权典型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各部门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消费者增强获得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二、典型案例

  活动现场发布了全市2023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办理的1件案件入选。

  无锡市某药房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案情简介】

  无锡市某药房通过非正常途径,从杨某某处购进“黑马”“纯爷们”“日本腾素”三种食品向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销售。经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上述三种食品均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梁溪区检察院立案、公告后,移送无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无锡市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判决,该药房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0503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药品经销部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无锡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普法宣传

  

  

  

  活动中,检察干警根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消费领域典型案事例,向群众讲解维权常识、接受法律咨询。梁溪区检察院联合区消保委、区法院等单位在弘阳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咨询主题活动,向群众介绍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提升群众维权意识,引导商户合法经营。惠山区检察院积极参与“3·15”惠民服务活动,现场发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等宣传资料。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无锡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安排,进一步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发挥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作用,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助推无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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