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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评选活动中取得佳绩!

时间:2024-01-01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期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评选活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杨卫东撰写的起诉书获评优秀刑事检察文书,第二检察部郎杰撰写的公诉意见书获评优秀刑事检察文书提名。

  本次评选活动历经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初评环节,最高检第一至第四检察厅从各省推荐的1588篇刑事检察文书中筛选出450篇进入复评。复评阶段,最高检选派8名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评审小组开展集中评审,220篇刑事检察文书脱颖而出,进入定评。最终评审阶段,最高检邀请法律界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有关负责同志、中央主流媒体有关负责同志、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16人共同担任评委,共评出100篇优秀文书、100篇优秀文书提名,优秀组织奖10个。

  刑事检察文书是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集中体现,关系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不仅客观记录检察人员的履职办案过程,而且直接体现其司法能力水平。沈阳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文书示范引领作用,找准高质量检察文书和高质效办案的结合点,进一步促进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努力做到质量、效果、效率的有机统一和法、理、情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刑事检察监督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6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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