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每年都有
今年有什么不同?
“推门听庭”一个月效果怎么样?
一起来做一次人大代表们的“满意度”调查
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固树立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大力促进公正司法,闵行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7日,开展了为期一月的“推门听庭”代表旁听月活动。
活动得到了闵行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以及闵行区各街镇人大工委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响应。活动期间,有市、区、街镇三级人大代表共计152名参与旁听,反响热烈。
灵活度更高了:
代表随机择案自主“推”门听案件

为充分达成案件处理实体和程序、过程和结果全链条民主的效果,展现最真实的庭审实况,为人大代表提供更直观的监督视角,在本次“推门听庭”代表旁听月活动中,闵行区人民法院在保留原有的“法院邀请、代表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主动跨前,向人大代表提供案件排期表,请代表随机择案,自主“推”门。
区人大代表梅小莺对“推门听庭”活动十分肯定:“与往年相比,今年推出的随机择案的方式,为我们参与司法监督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一方面,案件类型选择上更广泛了,给了我们在结合自身工作或者研究领域选择案件类型更多的自由度;另一方面,听庭时间的选择上也更为灵活了,我们也能更加机动的做好工作安排。”
代表们纷纷表示,推门听庭的模式,赋予代表们更多自主监督的空间。不仅有机会旁听到“大案、要案”的审理,也可以通过自主择案,聆听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小矛盾、小纠纷”,真切感受法庭里最接地气的“维权之声”,从纠纷中挖掘民生问题和群众诉求。
经统计,活动期间人大代表们从2403件已排期的公开庭审案件中选择了138起进行旁听,其中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力、含群众反映的热点与社会关注案件50件,案件类型涵盖民事案件中的相邻关系、房屋买卖、租赁、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类型的案件以及商事案件中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等类型的案件,起到了较为良好的司法监督效果。
旁听更深入了:
代表庭后提问,法官现场答疑

要让司法“零距离”就要打破因沟通不充分造成的司法监督壁垒,就要率先揭开法律的“神秘面纱”。为充分发挥庭审旁听的普法教育意义,本次旁听月活动增加了“代表庭后提问,法官现场答疑”环节,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面对面问答机制。
在一起浦江人民法庭审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旁听活动中,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胡婉莉与代表们面对面交流,为代表们释明案件中所涉争议问题的法律依据,详细对比了庭审方式改革后,该类案件审理思路的变化。
上海市人大代表、浦江镇人大主席马伟琴表示:“庭审旁听一方面拓宽了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的联络渠道,增加了代表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人大代表提供了更为直接的监督渠道。另一方面,旁听庭审是非常好的普法教育形式,有助于人大代表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更加深入地实践依法履职。希望法院多组织开展旁听活动,让社会各界都能有机会参与到普法实践中。”
在旁听了一起七宝人民法庭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庭后答疑后,人大代表吕莹表示:“今天的旁听让我们看到法官是如何主持引导原被告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如何促成当庭调解做到案结事了。案件中涉及到的民间借贷纠纷与多数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活动,希望更多人民群众能参与到庭审旁听中,让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反馈更直接了:
意见建议直面问题监督之后有回声
推门听庭,不仅要让代表听,也要听代表说。代表旁听月活动作为本年度闵行区人民法院重要工作项目之一,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多次专题例会研讨,组建了人大代表联络小组,委托闵行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向代表征集意见建议。
“希望今后能有更多机会参与案件旁听”
“希望今后可以有‘精品案件’推荐+‘普通案件’自主选择的案件选择模式,可以领略不同专业领域的法官的风采”
“希望能有机会亲自参与模拟庭审”
“希望庭后答疑能扩展为一场特别的普法课堂,开到社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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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活动结束后,在闵行区人大监察司法委的积极协助下,共征集意见建议31条,闵行区人民法院人大联络小组成员就意见建议做一一回复,针对代表意见联络相关庭室积极整改,及时反馈,真正行至效司法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监督之后有回声”,这样的做法得到了代表们的认可与理解,为形成代表旁听长效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开端,也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了“闵法力量”。
“与以往相比,本次推门旁听活动实现了三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第一次以“推门听庭”的方式,把旁听案件的主动权、选择权完全交给人大代表,切实体现了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主体地位。二是第一次以月度为单位、大规模地开展旁听活动。三是实现了以区人大代表为主体,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旁听,拓展了参与代表的范围。这是一次全新的探索,今后还将进一步完善和丰富。”闵行区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唐骏评价到。
回应群众心声,响应普法呼声,践行监督回声。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推门进庭”代表旁听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较为完善、卓有成效的旁听庭审机制,营造良好的司法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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