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因为这个案子,我一直没有找新工作,甚至罹患抑郁。我已经一年多没上班了,现在终于可以从案子里走出来了......真心感谢您为我的案子付出这么多时间和精力。”
一个工作日的清晨,我和往常一样打开工作电脑,工作台跳出了一个12368留言提示,原来是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女士给我发来的留言。
起初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劳动合同纠纷,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
李女士是金羽公司(化名)的CFO(首席财务官),休完产假准备回到公司上班之际,没想到却收到了公司发送的待岗通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女士就工资差额、奖金提起了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李女士,起诉到了法院,想讨个公道。
第一次和李女士沟通,她已经为这个案子奔波了大半年。了解到双方矛盾冲突较大,且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我很快就安排双方进行了一次证据交换。
庭审中,在征询双方调解意见时,金羽公司表示不存在李女士所说的高额工资和奖金,但同意和李女士解除合同,并补偿20万元;而李女士则坚持认为,包含工资、奖金及解除的违约金等等,公司应该支付给自己的金额是40万元。
法庭里的气氛有些剑拔弩张,李女士气愤地指出,自己入职时和公司约定的月工资是5万多,根据公司融资情况还能获得相应的奖金,但现在公司一概不认,着实让自己心寒。而金羽公司则坚持认为,李女士的工资已经按照录用通知书载明标准足额支付,李女士主张的奖金并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相关依据,不同意支付。
双方对约定事实的陈述完全不同,这中间,究竟是误会,还是有人故意说谎?我想一探究竟。
到了案件举证阶段,李女士突然拿出与公司董事长的谈话录音、第三方公司支付李女士工资的凭证,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和奖金依据。金羽公司代理人则故作镇定,提出要进行“声纹鉴定”以查明录音的真实性。
对案件而言,鉴定将意味着总有一方存在虚假陈述,诉讼处理的周期被拉长不说,还很有可能将再次扩大双方的矛盾。申请鉴定究竟是缓兵之计还是维权之举?工资和奖金究竟是如何约定的?到底谁在说谎?一系列待查明的事实,让这起看似普通的劳动合同纠纷其实并不简单。
一通电话后的转机
除了工资、奖金,第三方公司支付工资的问题,也需要尽快查明。
第一次证据交换结束后,我立即着手开始查询第三方公司与金羽公司的关联,但几经搜寻,两家公司表面上看来确实毫无联系。
正在我找不到方向之际,我再次拨通了李女士的电话,想问问她手中是否还有其他证据。
电话里李女士倒不似第一次见面时的激动,她回忆起入职时的场景,不免感叹:“当时公司的发展势头高涨,董事长主动提出要给我加薪,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发放,他还口头承诺过融资成功后会给我奖金。仲裁时,我没有主动提供这些证据,也是念及公司当初对我的好。我怎么也想不到公司竟然会翻脸不认了。”
听到这里,我嗅到了案件的转机。后续在我追问金羽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关联时,李女士几番回忆,提供了金羽公司和第三方公司过往的打款记录。
我立即将这个关键证据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至金羽公司处,并拨通了公司代理人的电话。
面对眼前的重磅证据,代理人也没了庭上的底气,并坦言,“李女士属于公司的高薪员工,李女士休产假期间,公司业务滑坡,业务量大减面临转型,于是便对她做出了待岗的安排。既然都交底了,我们也拿出诚意来,我们愿意撤回鉴定申请,并愿意支付30万元补偿款,达成与李女士的和解。”
还有一个新的仲裁案件?
面对金羽公司的和解方案,李女士也表示同意。
本以为本案就此达成调解,但经过仔细确认,我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原来在第一次仲裁期间,金羽公司就解除了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而李女士已经就该解除行为提起了新的仲裁。金羽公司本案中给出的30万元的和解方案,实际包含了要解决李女士在另一仲裁案件中的诉求。
这意味着,双方的调解方案仍不一致,而且还将面临后续的拉锯式仲裁诉讼,这不仅是李女士和金羽公司不想看到的,也是我不愿看到的结局。我也意识到,要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还要进行新一轮的沟通和协商,把细节做细,尽可能达成一揽子的调解方案,才能真正案结事了。
夹杂着劳动合同的解除,工资、奖金的补发,以及岗位交接等问题,要一揽子解决不是件容易的事。第二次证据交换,我特别谨慎,列了详细的问题清单,不敢错过每一个细节。
开庭前,考虑到李女士刚休完产假,庭审结束后我便询问她是否领取了生育津贴。李女士回复称,因为和公司有纠纷,主观理解,没有公司的配合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因此也一直没去申领。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我告诉她,员工可以直接通过APP线上申请办理。
得知自己的生育津贴有了保障,李女士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调解的态度也明显缓和下来。
法庭上,我主动提出,双方可以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避免陷入长久仲裁诉讼的争议状态,就劳动关系期间全部纠纷争议进行调解,李女士和金羽公司也分别阐述了包括离职交接在内的各项调解要求。
两个半小时的证据交换里,公司和李女士把半年来攒下来的话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充分的发言,似乎让双方都释怀了。庭审中,李女士很感动,反复强调,“法官,我相信你!”
我再一次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
“法官,我终于能从案子里走出来了”
终于,在一次次的释明以及庭前庭后一次次的反复电联沟通后,双方终于就所有纠纷达成了一致,调解金额也固定在了35万。
目前,金羽公司已经向李女士支付完毕款项,李女士也配合公司完成了各项工作交接。
而金羽公司的代理人也在电话里表示,李女士交接完全部材料,公司也有更多精力投入生产运营,不用为诉讼所累。
结案后,我坐在办公桌前,看着李女士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尽心尽责,清廉正直”,内心无比欣慰。
我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助力企业发展,即便劳资双方产生了冲突与隔阂,通过向当事人释法理、谈情理、讲道理,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也可以高效便利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定分止争,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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